交通大数据综合门户
网站首页 | 邮箱:zgjtzxnews@126.com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四川|湖北|湖南|安徽|河北|辽宁|福建|陕西|江西|云南|广西|山西|内蒙古|贵州|新疆|黑龙江|吉林|甘肃|海南|宁夏|青海|兵团
水运

东流处联合地方港航到污染物接收单位开展专项宣贯及周期性检查

2026-04-23 14:50 文章来源:中国交通在线 责任编辑:潘亮

  本网讯(王扬)为进一步强化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作业监管,切实防范作业安全与防污染风险,结合2026年汛期暑期水上交通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4月21日,东流处联合池州市海事服务中心东至站负责人前往辖区污染物接收单位开展专项宣贯及周期性检查。

  在东至县安洁长江环保有限公司,执法人员通报学习了《长江海事局关于“3.29”“皖鸿兴”轮安全事故警示通报》典型事故案例等内容;同时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安庆海事局辖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从业人员行为指引(试行)》专项宣贯活动,重点围绕编制目的、适用范围、管理方针,从职业素养、一般要求、通用作业指引、特定污染物作业补充指引及行为管理与监督等五大核心章节展开细致解读。

  随后,执法人员结合《安庆海事局2026年汛期暑期水上交通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专项行动的抽查排查要求及涉污作业单位防污染周期检查要求逐项检查,并详细询问并检查了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情况。检查人员还通过接收船视频监控及回放查看污染物接收作业,严防污染物接收单位不规范作业。

  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将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最后,提出要求:一是要切实落实安全与防污染责任,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强化人员培训教育,强化船舶及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二是坚决依规真收实收,不得虚报、谎报、瞒报接收情况,规范使用系统,规范台账记录;三是汛期、暑期,强对流等恶劣天气频发,严格落实预警“叫应”和禁限航措施。

  下一步,东流处将持续加强污染物接收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辖区水上安全与污染防治形势持续稳定。

行业热榜
最新发布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交通在线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ICP证备19039839号 公网安备案11010802014054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投稿邮箱:zgjtzxnews@126.com.com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电话:010-57190328
Copyright ©1999-2025 zsnews.org.cn. A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