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私换照片改驾照 两项违法被行拘
本网讯(通讯员:王 煜)2026年8月3日,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一大队民辅警在荥经安检站开展日常路面稽查工作。执勤民辅警对一辆豫A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王某出示的机动车驾驶证存在明显异常,疑似变造证件。

经民警细致核查取证,查实该证件并非王某本人合法驾驶证,系王某此前雇佣的驾驶员周某遗落于车上的证件,王某仅持有准驾车型为B2的驾驶证。王某私自将证件上周某的照片替换为本人照片,擅自变造、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并供自己驾驶使用。经查,王某曾因同类违法违规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罚,此次依旧顶风违法、屡教不改。
王某实施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项之规定,将受到2000-5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内行政拘留的处罚。王某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4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之规定,将受到1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内行政拘留的处罚。民警查处时依法扣留了机动车并收缴“假证”,目前高速公安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2天、罚款3000元的处罚。
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温馨提示:
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法定有效证件,严禁私自涂改、变造、伪造或冒用他人证件。无证驾驶、准驾不符、使用伪造变造证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公安机关将持续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广大驾驶人务必持证合规驾车,坚守法规底线,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