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暂扣莫侥幸 “无证驾驶”必严惩
2026-07-23 14:33 文章来源: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 责任编辑:余建军
本网讯(通讯员:王 煜)2026年7月7日,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八大队在G4216蓉丽高速新庄收费站执行勤务。14时30分许,一辆号牌为川AZ1***的小型普通客车驶入检查区,民警示意驾驶员出示证件接受例行检查。驾驶员翻找片刻后称未携带有效证件。民警察觉异常,随即要求其下车作进一步调查。经查,驾驶员吴某因酒后驾驶,驾驶证已被依法暂扣,属于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民警对吴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当场出具处理通知书,责令其15日内到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吴某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吴某将面临1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内行政拘留,同时驾驶证记6分。
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温馨提示:
驾驶证被暂扣、吊销期间,请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否则必将面临罚款、拘留严厉处罚。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