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难逃查处 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6-07-23 14:33 文章来源: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 责任编辑:余建军
本网讯(通讯员:王 煜)近日,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四大队民警在G5京昆高速泸沽收费站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当日20时许,执勤民警检查一辆白色轻型普通货车时,发现车内弥漫浓烈酒味,经民警初步询问,驾驶员徐某某当场承认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对其开展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23mg/100mL,随后民警将驾驶员徐某某带至医院抽血,并将样本送检。

经查,当晚徐某某在外吃饭饮酒后,认为晚上交警不会上路执勤,便心存侥幸,驾车从冕宁县城出发,去往位于泸沽镇的务工工地,结果刚驶出泸沽收费站就被民警当场查获。徐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追悔莫及。
司法鉴定结果显示石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5.8mg/100mL,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徐某某将面临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以及吊销驾驶证的处罚。目前徐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郑重提醒:
酒驾违法,醉驾入刑, 自觉抵制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共同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