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分心驶不得 受惊受伤还担责
2026-06-05 16:34 文章来源: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 责任编辑:余建军
本网讯(通讯员:王 煜)2026年5月30日07时许,S66隆汉高速公路(汉源段)发生一起单车事故,川LX2**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306公里700米处时,车辆突然偏离车道,撞上高速公路中央隔离护栏。所幸因驾驶人规范使用安全带,此次事故无人员受伤。

经查,驾驶人杨某某在行车过程中分心驾驶查看手机,手机掉落后去捡取手机,导致车辆失控,是此次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杨某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同时,杨某某此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杨某某受到罚款200元处罚,驾驶证记3分。
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温馨提示:
分心驾驶危害大,行车切记要专心。希望广大驾驶人以此为鉴,提高安全意识,拒绝分心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