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垣曲县中、小学生(未成年人)电动车骑行杜绝安全隐患致全体家长倡议书
当前正值暑期,中、小学生外出出行频次增多,电动自行车成为部分家庭常用代步工具的重要部分。但未成年人自控力弱、路况判断和应急处置能力不足,违规骑行电动车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为切实筑牢暑期交通安全防线,守护孩子平安健康成长,我们特向垣曲县全体中、小学生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1.守法律规定,杜绝违规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严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请各位家长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严禁未满16周岁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上路,不纵容、不默许孩子违规骑行,摒弃侥幸心理。明确告知孩子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杜绝危险出行行为。
2.压实监护责任,强化日程管控家长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也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请各位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不为未满16周岁子女购置电动车,绝不将电动车交由未成年人驾驶。暑期外出、日常出行优先选择步行、家长接送、公共交通等安全方式,严禁孩子私自骑行电动车外出游玩、串门、出行。
3.强化安全教育,树立规则意识近年来,因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超速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违规载人、随意变道、飙车等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一次次惨痛的安全事故,不仅严重威胁青少年生命安全,更给家庭带来沉重打击和不可逆的伤害。请各位家长以案为鉴,向孩子讲透闯红灯、逆行、超速、违规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陋习的严重危害。引导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牢固树立“文明出行、安全第一”的交通安全理念。
4.坚持言传身教,做好示范引领坚持家长以身作则、文明守法出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骑行电动车时自觉做到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违规载人,以良好的交通行为为孩子树立榜样,潜移默化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
5.邻里互助监督,共筑安全防护希望广大中、小学生家长相互提醒、相互监督,主动劝导身边未成年人杜绝违规骑行电动车行为。积极配合学校、公安交警部门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同抵制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电动车的危险行为,全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孩子的平安是家校共同的心愿。让我们家校携手、同心聚力,切实扛起监护责任,时刻紧绷安全之弦,全力守护广大中、小学生(未成年人)暑期出行安全,护航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垣曲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