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酒驾车皆违法 上路行驶必被查
2026-04-20 16:41 文章来源: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 责任编辑:余建军
本网讯(通讯员:王煜)近日,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二大队民警在G5京昆高速汉源北收费站开展夜查整治。23时许,一辆小型汽车驶入收费站,民警上前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随即对驾驶员开展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员王某酒精含量结果为3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王某当晚饮用一瓶啤酒,自认为啤酒度数低、自身意识清醒,驾车应无大碍,不料刚抵达收费站便被查获。王某对其酒驾行为供认不讳,懊悔不已。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王某将受到驾驶证暂扣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处罚,同时驾驶证将记12分。
四川高速公安温馨提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莫侥幸、莫贪杯,沾酒驾车皆违法,上路行驶必被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