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八大队:行车变道需谨慎 “随心所欲”可不行

本网讯(宋林)驾驶中,变道是常见的驾驶行为,很多驾驶员觉得就是扭转一下方向盘的简单操作,实际上,“任性”变道,变道前不打灯、不观察,轻则干扰其他车辆正常行驶,重则可能引发交通事故。2026年8月22日,山西高速四支队八大队辖区就发生一起因货车随意变更车道而引发的剐蹭事故。
当日12时30分许,大队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警称,在辖区菏宝高速闻垣段(宝菏方向)414km处发生剐蹭事故。接警后,大队指挥中心迅速指派巡逻民辅警赶往事故现场处理。到达事故现场做好安全防护,大队民警看到一辆半挂货车与一辆晋M号牌的轿车停在该路段的应急车道,货车左后侧有剐蹭痕迹,轿车右侧剐蹭严重,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不影响正常行驶。为防止发生二次事故,大队民警在确认两车人员安全后,告知两车驾驶员先驶离高速到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到达队部,大队民警调取了轿车的行车记录仪视频,画面中显示,当时轿车正在超车道正常行驶,而在中间行车道行驶的半挂货车突然变更车道导致与该轿车发生剐蹭酿成事故,大队民警对该货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最后,经大队民警认定,此次事故因半挂货车驾驶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依法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在此高速交警温馨提示:行车时务必要保持安全车距,变更车道前,需按规范操作行驶,牢记“一灯、二镜、三方向”,确认安全后再平稳变道,切勿因操作疏忽引发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