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叶城公安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2026-04-24 11:30 文章来源:中国交通在线 责任编辑:玉素甫江·玉素因
中国交通在线新疆讯(通讯员 程超)“警察同志,我这里有一只鹰受伤了,你们快来看看!”4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城县公安局铁提乡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紧急求助,称在自家院子发现一只无法飞行的受伤野生鸟类,请求民警到场救助。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携带专业救助箱、防护手套及简易急救用品赶往现场。在报警群众家的葡萄架下,民警发现了这只虚弱的“小鸟”——它体型不大,身披棕褐色斑纹羽毛,眼神警惕,多次尝试展翅却未能成功,左侧翅膀明显受伤无法活动,整体显得十分无力。
为避免这只猛禽因惊吓挣扎而加重伤势,民警一边轻声安抚,一边用柔软布料小心将其包裹,随后平稳放入通风笼具内暂时看护,并同步联系了叶城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经环食药侦民警现场辨认,确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红隼属于小型猛禽,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已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受到法律严格保护。
通过细致检查,民警发现这只红隼除左侧翅膀有擦伤外,身体其他部位并无明显外伤。判断其因翅膀受伤导致无法飞行和觅食,加之长时间体力消耗,才陷入虚弱状态。
随后,民警小心为红隼清洗并处理了伤口,提供了饮用水与适宜食物,并安排专人持续观察其精神状态、伤口恢复和进食情况,防止发生感染。
目前,这只红隼已被移交至叶城县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保护站,接受进一步的专业救护与康复照料。待其完全恢复健康、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在适宜的栖息地实施科学放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