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疲劳犯困不是无证“代驾”的理由
2026-08-18 15:21 文章来源:中国交通在线 责任编辑:潘亮
本网讯(高小龙)近日,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十大队民警在朔州东收费站进行违法查处,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FF****的小型轿车停在远处应急车道,驾驶人与副驾驶人员下车换了位置。车辆靠近收费站后,民警对车辆进行检查,换座位前的驾驶人霍某称自己没带驾驶证,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也没带。后经民警教育,驾驶人霍某承认了自己没有驾驶证。原来,霍某和同事从大同回朔州,一路上同事开的车,中途同事感觉疲劳,上了个厕所,之后就由霍某开车,在快到朔州东收费站时看见有民警查车,害怕被查处,就把车停在应急车道再次换座,结果被民警当场查获,随后民警通过网上数据查询,确认驾驶人霍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般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注销、公告作废等情形下驾驶机动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会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很多情况下,驾驶人驾车时出现疲劳,往往会交给同车没有驾驶证的人员继续驾驶车辆,这种做法是错误的!驾驶
人疲劳驾驶不是让无证人员“代驾”的理由。正确 的做法是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休息,或者驶离高速后停在安全地带休息,而把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自己在车上休息,造成新的违法行为,带来严重安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