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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

山西朔州:员工无证取车 管理怎能如此马虎!

2026-07-22 12:52 文章来源:中国交通在线 责任编辑:潘亮

  本网讯(高小龙)近日,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十大队民警在朔州东收费站开展违法查处,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A****的小型轿车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同车人员也没有取得驾驶证。经过询问得知,驾驶人李某是一家外地租车公司的员工,受公司派遣来取回租赁到朔州的一辆轿车,而李某还在考取驾驶证,到了考科四阶段。租车公司管理如此马虎,不审核和掌握员工驾驶资格情况,竟然派没有驾驶证的员工取回车辆。

  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联系有驾驶资格的人员前来驾驶车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

  租车公司以及其他车辆管理单位,要严格审核和掌握员工驾驶资格情况,严禁安排没有驾驶资格的员工驾驶相应车辆,一是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注销、停止使用的人员,不能安排驾驶车辆,二是员工有驾驶证,但驾驶资格与车辆准假车型不符的,也不能安排驾驶相应车辆。

  租车公司以及其他车辆管理单位,更不能为了节省人力和调度成本,默许、纵容无证员工或准假车型车型不符的员工驾驶车辆。

  租车公司还应该严格审核承租人身份信息和驾驶资格,杜绝向未成年人、无证人员、准假车型不符人员租车。

  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商业保险承保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会给事故当事人、车辆管理单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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