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永济公安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本网讯(崔苏荣 王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永济市公安局严守公共安全底线,持续落实全市烟花爆竹限放管控规定,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紧盯城乡沿街商铺、居民院落、城乡结合部、住宅小区等重点区域,采取“巡逻巡察+入户排查+群众举报”三线同步发力,连续查处2起违规燃放、2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依法收缴51箱非法烟花爆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对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01
6月10日,城西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李某在某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目前违法嫌疑人李某被处伍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02
6月11日,城西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在永济市富强西街某小区西侧,李某运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目前违法嫌疑人李某运被处贰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03
6月12日,卿头派出所民警在李某学家中开展排查走访时,当场发现李某学院子中存放的各类烟花爆竹。目前违法嫌疑人李某被处以政拘留五日处罚,并将存放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04
6月16日,城东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辖区居民任某飞在自家内院子里遮阳棚下非法存储各类烟花爆竹。目前违法嫌疑人任某飞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并将其持有烟花爆竹依法予以收缴。
即日起,永济市公安局将持续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力度,坚持“零容忍”打击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全链条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永济市人民政府关于永济市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在限制燃放区域内,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初五、正月十五(元宵节)等时段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坚决抵制非法烟花爆竹,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未经许可的产品。如发现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举报,为打造“四个强市”,建设“幸福家园˙平安永济”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