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石楼: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全县公职人员带头遵守交通法规、争做文明出行表率的倡议书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全体公职人员:
为深入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公职人员示范引领、率先垂范作用,带动全社会形成遵规守法、文明出行、安全有序的良好交通风尚,石楼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特向全县公职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带头遵规守法,做文明交通的示范者
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主动接受交警指挥与社会监督。坚决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强行超车;驾乘机动车全员系好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驾驶无牌无证、报废拼装、逾期未检验、改装改型车辆上路行驶,以实际行动树立公职人员良好形象。
二、带头规范行车,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驾驶机动车按道行驶、按规停放,不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盲道及路口,不妨碍通行、不影响应急救援;行经人行横道礼让行人,遇交通拥堵依次排队、不加塞抢行。驾驶非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不逆行、不横穿、不违规载人载物。行人走人行道、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共同维护良好通行秩序。
三、带头摒弃陋习,做文明交通的引领者
摒弃无证驾驶、违法载人、人货混装、不戴头盔、占道行驶等交通陋习,主动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自觉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人,提醒亲属朋友知危险、会避险、守规则、平安行,不乘坐超员车、无牌无证车、农用车及非法营运车辆,从源头防范交通事故风险。
四、带头宣传劝导,做文明交通的传播者
主动向家人、同事、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积极参与单位、社区、乡村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对发现的交通违法、不文明行为及时提醒、善意劝阻,带动更多群众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守法规、人人促文明的浓厚氛围。
五、带头履职尽责,做文明交通的守护者
全县公职人员要立足岗位、率先垂范,主动配合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参与农村道路宣传、重点路口劝导、安全隐患上报等工作,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共同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为建设平安、畅通、文明、和谐新石楼作出应有贡献。
文明交通,人人有责;率先垂范,从我做起。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带头守法规、带头讲文明、带头作表率,以自身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石楼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