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数据综合门户
网站首页 | 邮箱:zgjtzxnews@126.com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四川|湖北|湖南|安徽|河北|辽宁|福建|陕西|江西|云南|广西|山西|内蒙古|贵州|新疆|黑龙江|吉林|甘肃|海南|宁夏|青海|兵团
地方动态

四川乐山公安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6-06-04 10:47 文章来源:中国交通在线 责任编辑:余建军

       本网讯(通讯员:刘 冉)时下,江水渐暖,鱼儿正肥。在天然水域生态修复的关键时期,却偏偏有人心怀不轨,妄图利用夜幕掩护实施非法捕捞。殊不知,法网就在身边,违法犯罪终将付出法律代价。

  连日来,四川乐山各级公安机关高标准落实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关于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部署要求,持续深耕“生态警务”,重拳打击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水域生态安全。

微信图片_20260604102650

  5月29日,夹江县公安局甘江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案。

  当日凌晨,夹江县公安局甘江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夏季整治巡查中,当民警巡逻至龙头河时,发现河面有异常灯光晃动。民警立即上前检查,当场查获两名男子正在使用“地笼”实施非法捕捞。民警当即将两人控制,并依法将两人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微信图片_20260604102656

  经查,犯罪嫌疑人尹某某、陈某某明知在禁渔期、禁渔区或使用禁用工具进行捕捞会触犯刑法,但仍心存侥幸,于当日趁深夜无人,来到龙头河水域进行非法捕捞。经清点称重,尹某某非法捕捞所得的水产品净重1.7公斤;陈某某非法捕捞所得的水产品净重2.4公斤。

微信图片_20260604102700

  目前,犯罪嫌疑人尹某某、陈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乐山公安在此呼吁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禁渔相关规定,共同维护美好生态环境!

行业热榜
最新发布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交通在线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ICP证备19039839号 公网安备案11010802014054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投稿邮箱:zgjtzxnews@126.com.com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电话:010-57190328
Copyright ©1999-2025 zsnews.org.cn. Al Rights Reserved